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调研工作的通知
(测人函〔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5号)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
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号)精神和要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拟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调研工作(以下简称“采集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调研目的
通过采集调研,全面掌握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发展现状,为修订99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有关内容提供依据,为实现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二、采集调研时间
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30日
三、采集调研任务
调查并收集《大典》中测绘地理信息行业12个已有职业和9个拟新增职业的职业描述信息修订意见。已有职业和拟新增职业名录详见《〈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调研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四、采集调研对象、内容及任务分配
(一)采集调研对象
采集对象包括本职业从业者、基层主管、单位人力资源主管、上级行政主管、行业人力资源专家和机构调查问卷等六类。其中,本职业从业者和基层主管指被调研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单位人力资源主管和机构调查问卷由调研单位的相关人员填写,其中机构调查问卷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填写后加盖公章;上级行政主管一般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行业人力资源专家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修订专家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