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实施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请于2012年1月底前将本省(区、市)活动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
(三)加强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培训指导,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
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等规定及本方案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各检验机构在扦样、生产商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和异议处理等各环节,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保证合法规范,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确保为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四)公开信息,加强宣传报道
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撤(注、吊)销、品种审定和退出情况。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认真研究分析热点问题,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执法年活动经验和成效。要加大假劣种子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营造严打种子违法行为的高压氛围。
(五)强化督查,及时总结通报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执法年各项活动关键时期,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现场指导,并对活动进展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活动效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见附件5),及时将结果和有关情况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我部将各省(区、市)执法年活动纳入省级种子管理机构绩效考核系统。
附件:1.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
2.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3.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方案
4.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5.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
附件1:
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种子收获、加工旺季。
二、活动目标
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质量控制能力,确保种子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