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2012年8-9月,在秋季种子销售旺季,组织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我部将组织有关主产省份集中统一行动,开展秋季种子市场省间交叉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4。
(二)完善三项管理制度
1.完善品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品种命名、审定、退出和保护制度。一是颁布《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确立品种名称“唯一性”原则,建立品种信息检索系统,着力解决“一名多品、一品多名”,“夸大宣传”等问题;二是修订《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范品种审定,严格区试试验,加强抗性鉴定,提高试验质量,提高品种审定条件;统筹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完善退出规定。
2.完善标签管理制度。修订《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增加禁止标注和客观描述内容,完善规范标注形式,补充有关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商品种子标签管理制度。
3.完善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记载内容,明确监管要求,强化种子质量可追溯管理。
(三)健全三项工作机制
1.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各地要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执法监管机构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协作配合,做到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衔接和配合,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跨区域案件协查制度。要完善跨区案件协查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动联查,发挥体系整体合力,提高查处效率。二是建立农业与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不同层次联席会议,会商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健全案情通报、案卷查阅等程序,确保案件信息交流畅通。
3.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种子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提供专业技术等必要支持,切实防止以罚代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进一步加大种子执法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