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卫办应急函〔2011〕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管)医院:
为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
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各项任务要求,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以“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根据《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从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演练两个方面开展大练兵活动。
(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主要内容。
1.卫生应急工作基本概念和“一案三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2.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预案的基本内容;
3.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风险沟通等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技能和工作要求;
4.信息报告的要求、方法,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
5.鼠疫、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要点;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理论与技术;
7.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医学救援基本技术;
8.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
9.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相关技术。
(二)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在开展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开展相关专业应急演练和综合演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紧急医学救援的现场搜救、伤病员判断及检伤分类、伤病员医疗救护和后送等;
2.现场生物标本和环境、食物、饮用水等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送;
3.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与方法,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与研判;
4.现场个人防护装置使用和受污染人员洗消、疫点消毒;
5.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