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1年12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何晔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代表常委会办公厅向本次会议报告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
一、代表建议提出和交办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8043件。经过分析分类,按照提出建议数量的多少,依次分为:一是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有1518件,占建议总数的18.9%;二是关于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林水利方面的有1392件,占17.3%;三是关于发展规划和综合经济方面的有1329件,占16.5%;四是关于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有1265件,占15.7%;五是关于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及法治建设方面的有992件,占12.4%;六是关于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有668件,占8.3%;其他方面的有879件,占10.9%。代表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修改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等。
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代表建议数量是历次大会最多的一次,比去年增加453件,增长6%。二是代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出建议的重点更加突出,针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提出建议1522件,占建议总数的19%。三是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的建议有3822件,占总数的47.5%。四是代表就同一问题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有602件,比上年增长8.1%。
大会闭幕后,常委会办公厅及时召开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代表提出的建议统一交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77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
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情况
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法定任务,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同志带头参与,促进建议办理质量整体提高。去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宁夏考察调研期间,专门检查了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今年9月和11月,吴邦国委员长又两次对重点建议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极大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一级抓一级,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一是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一批单位专门召开党组会议、部务会议,部署安排建议办理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对年度办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提出指导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民航局等单位由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精力协调督促办理代表建议。二是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参与办理,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数承办单位都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内部交办会,传达建议办理要求,具体布置办理工作;农业部、人民银行等许多承办单位领导专门主持有关工作会议,邀请代表共同座谈调研,协调解决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单位的领导同志对建议答复认真进行修改,逐件审核签发,保证了建议答复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