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报送“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和调整情况的通知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精心组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方面的重点选题,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重点选题,着力推出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点选题,积极安排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重点选题。
  2.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组织一批反映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重点选题。
  3.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推出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化等领域具有重要价值、代表国家水平的新成果;服务于科学技术进步,推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具有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相衔接的科学研究成果的出版。
  4.重视具有重大文化传承价值的文化典籍的整理和出版;组织安排优秀汉文译制成民文(含民汉双语)的重点选题。
  5.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组织面向世界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点选题;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注重安排翻译出版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高质量、高品位的重点选题。
  6.努力推出更多讴歌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反映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面向未成年人、面向少数民族、面向农民等不同读者着力安排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统一的科学和文化知识优秀普及类重点选题。
  (三)增补项目的条件和数量
  人员(领导、责任编辑、作者或主创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是申报增补项目的必备条件。
  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般不超过5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有实力的出版社可报10种。
  三、报送要求和程序
  (一)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分为四个部分:
  1.检查表。检查表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变更信息等内容,分为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两类,由出版单位网上在线填报,并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阶段性总结报告。阶段性总结报告包括对2011年以来规划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阶段性的成果及成功经验的总结,对规划项目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出版单位须在线上传报告文档。
  3.增补项目申报表。增补项目申报表包括增补项目的名称、出版单位、著作责任人等信息,分为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两类,由出版单位网上在线填报,同时还应上传项目的编写大纲或章节目录等说明材料,全部材料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