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各项政策保障的落实。加强团中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
全国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中有关政策的保障和督查工作。适应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新形势,加强调查研究,争取教育部门支持,为基层少先队组织和辅导员开展工作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更多帮助。
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围绕少先队辅导员的职业角色、职业精神、职业素质和职业发展,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辅导员激励方式和制度,在中小学校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辅导员配备方式。围绕团十六大以来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继续落实《2008年-2010年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抓好新上岗辅导员入门培训、在岗辅导员培训、优秀辅导员培训等分层分级培训工作。重视加强对农村大中队辅导员的培训,进一步做好辅导员远程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总辅导员制度,在省、市、县三级少工委加快落实总辅导员配备,进一步明确总辅导员职责待遇等规定,发挥总辅导员的重要作用。
4.继续加强工作研究与探索
围绕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大力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分层教育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把握组织属性、履行基本职能、完成根本任务的有效路径。探索运用现代大众传媒,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儿歌、动漫、游戏等各种少年儿童喜欢、熟悉和常用的方式,运用情感、艺术、时尚的元素引导少年儿童。发挥好少先队文化的作用和不同传媒、不同传播方式对不同年龄少年儿童的影响。发挥好《中国少年报》、《辅导员》、《少先队小干部》、《中国少年儿童》等全国性队报队刊和各级少先队报刊、网站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作用,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依托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继续开展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理论研究。
5.加强各级少工委建设和少先队工作干部作风建设
以区、县少工委为重点,加强各级少工委建设。健全各级少工委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区、县少工委建设,大力推动中、西部地区建立健全区县级少工委。探索区县少工委组织格局创新,在团组织领导下,强化少工委在少先队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吸收能够对少先队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帮助的各方面人士担任少工委委员。进一步完善团教合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