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依据》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的通知
(国测法发〔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2010年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我局对2007年7月26日印发的《
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依据》和《
全国测绘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修订,形成了《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依据》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