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建设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相关地方通过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比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并完善了相关审核制度;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计划。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补提计划,已补提11.1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四)关于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部分主管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财政就业资金8.89亿元问题,已追回8.56亿元;对部分单位骗取就业补贴1857.52万元问题,已追回1600.3万元;对部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违规申领就业补贴865.04万元问题,已整改863.41万元。
九、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和违规用地问题。对用水单位无证取水、超许可量取水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地方下发了4个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规范取水行为。对24个项目违规占用黄河河道建设永久性建筑问题,有关地方政府督促开展了专项整治,要求项目单位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对违规供地和用地问题,相关地方补充完善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4800亩,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关于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两高一剩”行业扩张的问题。20个省(区、市)主管部门督促186户违规建设和183户未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补充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等量淘汰、关停或拆除等方式,纠正违规建设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不到位的问题。在114个因资金投入不足、前期工作不到位等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中,有95个已开工建设、试运行或调整建设规划暂缓建设。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8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已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和调账纠正14.9亿元;滞留、闲置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等21.4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已将18.8亿元拨付使用或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还出台了59项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并对138名责任人员作了党纪政纪处分。
十、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5家商业银行对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580亿元问题,通过督促贷款人补充完成项目程序、补足项目资金及完善贷款手续等方式整改530亿元,并将53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对分支机构套取保险资金19.9亿元、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7亿多元问题,已追回资金和调账处理6318万元,补缴税金1.01亿元,并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97项,同时对39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47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组织召开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总结交流会,研究采取措施,切实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