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健全农产品贸易监测预警体系。逐步构建包括信息收集、贸易情况监测、产业损害预警、贸易救济、产业补偿在内的完整的农产品贸易救济工作体系。将现有15个省(区)的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试点推广到全国,实现主产区和主产品的全覆盖。建立农业产业损害风险评估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损害评价体系,跟踪监测农产品进出口对产业的影响,定期报送重点产品产业损害监测预警分析报告;依托监测预警体系和产业损害风险评估机制,研究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的可行方案。
4.加强农产品贸易国际营销促销。结合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研究优势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需变化趋势。组织专题研讨、专场推介、休闲农业文化游、美食节等活动,在目标市场加强宣传,打造优势农产品整体形象。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和产品质量认证,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主导的优势农产品、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畜产品等出口。鼓励、引导和组织企业及协会参加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国内国际农业展会。健全国内农业展会等级评价体系,继续做大做强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等优秀品牌展会,探索打造新的展会平台。
(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南南合作发展体系,加强农业及粮食领域国际合作
加大南南合作力度,丰富合作内容和形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其农业及粮食安全状况。
1. 推动农技示范项目建设。落实第三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上我国对外承诺,为大湄公河次区域有关国家建设1500口农村户用沼气池。制定《亚洲粮食安全合作战略规划》,开展优质高产农作物示范田建设。推进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喀麦隆、多哥等国在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夯实基础设施,加快良种选育,加强技术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机制,实现项目的总体目标。推动与委内瑞拉、秘鲁、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农业技术示范项目建设。
2. 加强人员派出和对外人力资源培训。加大援外农业管理专家、技术人员派出和对外人力资源培训力度。向发展中国家派出1350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继续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信托基金项目,制定2012-2015年项目计划,从湖北、湖南、四川、内蒙古等有关省区选派750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帮助蒙古国、马拉维、塞拉利昂、马里、利比里亚和塞内加尔等约20个亚非国家发展农业生产;向非洲派出600名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援外培训项目、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联合国粮农组织技术合作项目、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等项目,在华为发展中国家培训3000名农业管理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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