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投入30亿元,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景区服务设施开发补助;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也明显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投入。二是提出促进旅游发展的制度安排。1999年国家实行长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调整法定节假日安排,增加了法定节假日时间,我国职工每年非工作日已达115天,同时出台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011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5月19日确定为中国旅游日。三是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明确宾馆饭店享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明确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
(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国务院公布了《
旅行社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公布了《旅游管理条例》或《旅游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发布了旅游业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18项、地方标准200多项,标准化范围基本覆盖旅游业各主要领域和重点环节。二是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健全了旅游安全应急体系,建立了多部门协同的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旅游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近三年来,国家一级共发布旅游安全出行提示242条,接报涉外旅游突发事件47起,国内旅游突发事件100起,组织协调处理了其中部分影响重大的事件。在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海外旅游突发事件中,对中国游客的救援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汶川地震中,成功将5万余境内外游客从灾区安全疏散。2011年,成功将因社会动荡滞留在埃及的中国游客接回国内;妥善处理台湾苏花公路大陆游客交通事故以及日本复合性自然灾害中国游客的保障问题。同时,健全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旅游保险制度,在全国实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三是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开通了“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重点旅游城市建设了一批旅游咨询服务或集散中心,游客密集场所完善了旅游咨询问讯服务。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新开设一批旅游频道或栏目,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公益宣传力度。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全国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明察暗访,查处了一批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和导游员。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全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不法经营行为。旅游、工商、质检、宗教、文物、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活动。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了导游资格考试制度、导游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导游薪酬机制,研究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实施全国旅游职业培训计划,在全国旅游系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加强旅游系统人才培养。全国开展旅游教育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达1968家,在校旅游专业学生109万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连续9年实施“导游援藏”计划,共有531名导游员进藏上岗带团,带动了当地导游队伍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