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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的通知

  乙醇在化妆品产品中可作为溶剂、消泡剂、粘度调节剂、收敛剂等使用。
  2.2 原料适用范围
  乙醇广泛用于化妆品中。
  2.3 限量要求
  2.3.1 乙醇含量要求
  乙醇(Ф/%)≥95.0(20℃)。
  2.3.2 乙醇中相关组分限量要求
  乙醇中甲醇体积分数(Ф/%)≤0.2。

3. 检验方法

  3.1 乙醇鉴别试验方法
  参见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所载乙醇的鉴别试验方法(见附1)。
  3.2 乙醇含量测定方法
  乙醇样品含量(Ф/%)≥95.0,则相对密度应≤0.8129(20℃)。
  乙醇样品相对密度检验方法参见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所载相关内容(见附2)。
  3.3 乙醇中甲醇体积分数的测定方法
  3.3.1 色谱条件
  以(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为固定液;
  起始温度40℃,维持12分钟,以每分钟10℃的速率升温至240℃,维持10分钟;
  进样口温度为200℃;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器温度为280℃;
  载气为氮气。
  各组分色谱峰分离度应大于1.5。
  3.3.2 溶液制备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无水甲醇(色谱纯)用乙醇样品稀释配置成体积分数为0.2%的溶液。
  取乙醇样品作为供试品溶液。
  3.3.3 试验方法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各1μl,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并记录测定结果。
  3.3.4 乙醇样品中甲醇体积分数,按下式计算:
  ФX=(0.2%×AX)/( AR- AX
  其中:ФX:乙醇样品中甲醇体积分数,%;AX:供试品溶液中甲醇的峰面积;AR:对照品溶液中甲醇的峰面积。

  附1:
乙醇鉴别试验方法

  附1.1 取乙醇样品1ml,加水5ml与氢氧化钠试液(取氢氧化钠4.3g,加水使溶解成100ml)1ml后,缓缓滴加碘试液(取碘13.0g,加碘化钾36g与水50ml溶解后,加盐酸3滴与水适量使成1000ml,摇匀,用垂熔玻璃滤器滤过)2ml,即发生碘仿的臭气,并生成黄色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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