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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换发2011年第六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换发2011年第六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96号)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陈英华等22名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换发执照的函》(国能电力〔2011〕403号)收悉。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国家能源局的审查意见,我局对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陈英华等22人具备了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换发执照(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批准换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批准换发执照人员名单

  一、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
  高级操纵员

序号

姓 名

执照号

有效期至

1      

陈英华

GQ2A057-11

2013年12月31日

2      

崔杨杰

GQ2A058-11

2013年12月31日

3      

董俊斌

GQ2A059-11

2013年12月31日

4      

刘东林

GQ2A060-11

2013年12月31日

5      

刘 君

GQ2A061-11

2013年12月31日

6      

刘忠政

GQ2A062-11

2013年12月31日

7      

刘庄环

GQ2A063-11

2013年12月31日

8      

万 超

GQ2A064-11

2013年12月31日

9      

王庆舟

GQ2A065-11

2013年12月31日

10    

王学斌

GQ2A066-11

2013年12月31日

11    

杨菊亭

GQ2A067-11

2013年12月31日

12    

于渭清

GQ2A068-11

2013年12月31日

13    

张 军

GQ2A069-11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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