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建筑类型:[1]居住建筑;[2]公共建筑(填写相应序号即可)
2、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1-1]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2]太阳能浴室;[1-3]被动式太阳能房;[2]太阳能采暖空调;[3-1]土壤源热泵技术应用;[3-2]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3]地表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4]海水源热泵技术应用;[3-5]污水源热泵技术应用;[4]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填写相应序号即可)
3、折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0.5+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地源热泵包括土壤源热泵、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技术。
附件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
新增推广应用面积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示范市(县)概况,介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自批准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制定出台的政策,取得的效果。
二、当前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面积,正在开工面积,已完成比例及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保证原任务完成的措施及计划,包括为保证原任务完成具体采取的措施及实施计划。
四、新增推广面积情况,介绍今明两年内新增推广面积、具体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推广应用中达到绿色建筑要求的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面积、新增推广应用要集中连片,并与集中推广示范区相结合,要按往年格式要求填报新增推广面积备案表。
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及使用计划,包括中央补助资金申请、使用方式、使用范围、资金支出计划、资金管理措施等。
六、配套能力建设,包括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科技进步、产业配套、行政监管、考核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
七、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附件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镇)
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