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要求。通过三到五年的试点实践,探索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的组织实施形式、扶持对象的筛选培养机制、实现稳定就业的途径和措施、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办法等,理清主要问题,为今后的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三)主要任务。围绕试点所涉及的几个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准确识别扶持对象。以试点区域内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库区移民区、水源保护地以及深度贫困地区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并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适龄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效益发挥。
二是合理界定资助内容。在享受国家和地方职业教育助学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向扶持对象提供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等补助,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掌握能够融入社会的实用技能,实现用技能改写贫穷的目标。
三是认真遴选职业院校。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地域分布、专业设置、教学设施设备等因素,选择教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职业院校承担扶持对象的培养任务,特别要注重学校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以及转移就业推介服务能力。
四是切实提供就业服务。承担院校要根据市场需求,充分考虑受助对象能够尽快就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专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学生就业推介、创业指导工作,优先推荐受助的毕业生到相关企业就业,跟踪就业创业情况并及时与承办学校沟通,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试点是一项政策性强的民生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试点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要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高等、中等职业优质院校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到试点地区招生,依托东部发达地区对口帮扶渠道扩大异地培养及就业规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试点地区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对项目监督、考核评估以及信息报告等做出规定,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制度保障。发挥舆论监督、出资主体监督、受助对象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促进试点工作透明、高效。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挪用、挤占和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总结经验,探索创新。试点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资助机构,为连片特困地区推进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项目的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