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共同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为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增强自护本领,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就2011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避险能力

  二、活动内容

  1.以“雏鹰争章”活动为载体,向少年儿童普及安全自护知识。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雏鹰争章”活动,开展以争获“自护章”、“安全章”等为主要载体的教育活动,使少先队员在争章过程中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要通过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手抄报等方式,帮助少年儿童学习各项安全常识。全国少工委将继续依托《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中国少年儿童》杂志、《少先队小干部》杂志、《知心姐姐》杂志、“中国少先队网”和“中少在线”面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普及安全自护知识。

  2.以“平安自护营”为载体,帮助少年儿童掌握安全自护自救技能。要继续开展“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研究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针对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分层次确定基本安全技能要求,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平安自护营”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规范,架构更加科学。要根据实际,利用双休日组织开展“平安自护一日营”,利用寒暑假开展“平安自护冬(夏)令营”,通过开展安全应急演习、模拟情景训练和各种自救自护类游戏,潜移默化地帮助少年儿童把安全知识转化为能力和技巧。

  3.以“平安专家课堂”为载体,搭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安全成长的教育平台。要积极聘请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部门和专业人士担任“平安行动专家”,定期走进校园和校外教育单位,开展“平安专家课堂”活动,为少年儿童提供面对面的安全成长辅导。

  三、示范项目

  今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办公室将以民族地区为重点,在全国少年儿童中组织五项示范性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