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帮助辅导员深刻认识小干部产生工作。队员处于人生中重要的启蒙时期,此时形成的思想意识对他们一生有着深刻影响。小干部的产生工作看似小事,却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做好了,能够帮助队员形成正确的组织意识、集体意识、民主意识、规则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等重要思想意识,对他们长大后参与社会生活起到积极作用;做不好,会影响他们辨别是非,使他们感到不公平、委屈、失望,对少先队组织感到不满意,甚至产生不良的思想倾向。辅导员要以对少年儿童、对社会、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握好小干部产生的关键环节,弘扬职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方法,在队员和队集体中形成良好风气。
要明确辅导员应当坚持的工作原则。在小干部产生过程中,要求辅导员做到“三个不准,一个杜绝”:一是不准直接指定小干部;二是不准对小干部提名、选举等施加不公正的影响;三是不准违反小干部选任的相关程序。特别要坚决杜绝以物质利益干扰选举等违规行为。要通过落实上述原则,保护队员纯洁的心灵,满足队员健康向上的追求,努力在队员和基层队集体中形成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快乐团结的氛围和环境。同时,要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小干部产生工作相关规定的辅导员,上级队组织要予以批评,纠正其错误行为。各级少工委要认真对待可能出现的相关举报和披露,一经查实,由上级队组织取消责任人当年参评少先队奖项的资格。
三、健全少先队小干部产生工作机制
制度安排是预防和杜绝违规行为,防止不良风气滋生,确保小干部公开、公平、公正产生的重要保证。要落实队章和《
关于做好少先队干部任职工作的通知》关于小干部产生工作的规定,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小干部产生工作机制。
要积极为每一名队员创造实践锻炼机会。在根据队章规定设置大、中队委员会及小队岗位的基础上,要设置更多类型的小干部服务岗位,如可尝试增加科技、卫生等新委员,也可增设文学、艺术、科技、体育等各个方面的兴趣性团体、小组组长等,以及少先队的各种服务岗位。要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队员都能够参与到队的工作中,做到人人都有服务岗位,都有实践的机会和成功的体验。
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要通过选举产生大、中、小队干部,并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小干部任职的制度措施。要征求队员意见,设计他们所喜爱和接受的小干部产生方式,抓好“申请、审核、参选、投票”等重点环节。增设三项规定:试行报名承诺,按照对队员“四要”要求,由申请担任小干部的队员向其他队员和集体做出承诺。试行监督评议,选举前,由辅导员组织队员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防止不当行为影响选举。试行任前公示,对拟担任小干部的人选,通过板报、宣传栏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队员可提出异议并说明原因,队组织和辅导员应进行调查,给予负责任的答复。对不当行为应予以纠正,做出公正处理,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和帮助。以上做法,对于中、小队,可面向全体队员开展;对于大队,可面向队员代表开展。其他小干部岗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