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集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全联通〔201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人物。今年初,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树立宣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先进典型工作的通知》(全联通[2011]35号)下发后,各地工商联高度重视,层层发掘和推荐典型,严格按程序向全国工商联上报了一批先进典型,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典型宣传和学习活动。按照全国工商联党组要求和典型宣传工作计划,各级工商联要在年底前这段时间,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切实掀起树典型、学榜样、赶先进的热潮。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各级工商联要主动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联系,把非公有制经济典型宣传工作纳入统一宣传计划。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新闻线索,组织新闻单位赴部分典型企业实地采访,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重点宣传。要与有关新闻网站合作,结合当前热点话题,策划一些新闻专题,组织先进典型参与网络论坛、网上访谈、网友对话、视频播出等宣传活动。探索利用手机报、微博等新兴传播方式,继续开展媒体专栏专版宣传、图书出版及其他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继续推荐一批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各省级工商联要在第一批推荐的先进典型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再上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一贯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典型材料。特别是对那些已做政治安排、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名企业家,未在第一批推荐的,各地要抓紧时间推荐,经过党组认真研究后尽快上报。同时,各地要把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探索规律性,创新工作载体,引导实现“两个健康”。
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先进事迹宣讲和学习活动
各级工商联要精心挑选一批典型,精心准备事迹材料,认真组织实施,争取以电视电话报告会、典型巡回报告团、现场交流会等方式,组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先进典型进行宣讲报告,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同时要组织开展学榜样、赶先进活动,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各种方式方法,切实引导企业家学典型、受教育。各地要把学典型、用典型作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探索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途径,采取多种方式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召开专题座谈会、交流会,畅谈学习先进典型的体会,交流学习先进典型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要做好以实际行动学典型、赶典型的报道。各级工商联机关也要请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先进典型做报告,使机关干部带头学习、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推动工商联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