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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王锦华任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王锦华任职的通知
(工信部任[2011]37号)


青岛邮电疗养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决定:
  王锦华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青岛邮电疗养院院长,任职时间自2010年5月6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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