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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推动农民工随迁子女共享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促进他们积极、良好、健康地成长与发展,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联合安利公益基金会面向全国所有农民工子弟学校和相应的普通学校,以少先队活动为依托,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活动第一阶段预计为期3学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一)在全国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同城普通学校少先队组织之间建立“手拉手”关系,开展“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

  1.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民工子弟学校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帮助农民工子弟学校与同城普通学校建立“手拉手”结对关系。在学校“手拉手”的基础上,由学校少先队组织帮助两校少先队员结成“手拉手”小伙伴,一起参加“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

  2.每对“手拉手”学校少先队组织根据工作实际,按学年共同制定“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活动。

  (二)建立和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鼓励支持机制

  1.资助“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经费和创建“阳光图书馆·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计划在3学年内投入750万元人民币,遴选125对活动成果显著的“手拉手”学校,资助每对学校2万元人民币的“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经费;在受资助“手拉手”学校中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创建“阳光图书馆·手拉手红领巾书屋”,配备价值4万元人民币的书籍和器材,在各中队设置“阳光图书馆·红领巾流动图书箱”,帮助农民工子弟学校广泛开展“好书大家读”等形式的“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

  2.对表现出色的少先队员、辅导员和活动成果显著的“手拉手”学校给予鼓励和支持。计划在3学年内投入150万元人民币,以教学用品或助学金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在“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中表现出色的少先队员和辅导员,重点鼓励品学兼优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投入30万元人民币,以少先队活动经费形式,对活动成果显著的“手拉手”学校少先队组织给予鼓励和支持。“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鼓励支持机制将与少先队“三优秀”评选奖励机制挂钩。

  二、2011-2012学年工作安排

  2011年11月,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合安利公益基金会在全国正式启动“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因为本学年是活动第一年,没有上年度工作成果,所以主要根据各地活动计划和工作基础确定鼓励支持对象。从下一学年开始,上一学年的活动成果将作为确定鼓励支持对象的重要依据,逐步在全国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动典型。

  (一)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弟学校统计工作

  各级少工委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工作,掌握工作区域内农民工子弟学校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基本标准是:办学资格应得到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教育部门认定,学生总数在500人以上,农民工随迁子女占在校学生70%以上。

  (二)帮助农民工子弟学校与同城的普通学校建立“手拉手”结对关系

  建立“手拉手”关系要本着就近就便、适宜共同开展活动的原则。各地要严格按照统计结果,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帮助工作区域内所有农民工子弟学校寻找和确定与之“手拉手”的同城普通学校。请各省级少工委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手拉手”学校统计表》(附件1)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三)广泛开展“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

  近年来,红领巾小社团受到广大少先队员的欢迎,已经成为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有效载体。“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是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的重要活动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着眼于推进红领巾小社团工作,按照“手拉手”活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建立结对关系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同城的普通学校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学年活动计划并开展活动。每对“手拉手”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2次集中活动,普通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以志愿辅导员身份,按计划到“手拉手”农民工子弟学校指导少先队员开展兴趣学习活动,每个农民工子弟学校参加活动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应不少于50人,每周应活动1-2课时。

  (四)认真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安利阳光成长计划”鼓励支持机制

  1.本学年全国将遴选35对“手拉手”学校,给他们资助“手拉手安利阳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经费并创建“阳光图书馆·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在制定学年活动计划的基础上,各省级少工委要认真做好申请经费和申报书屋工作。本学年原则上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1-2对“手拉手”学校。申报活动经费和红领巾书屋的“手拉手”学校少先队组织要认真填写《学校信息采集表》(附件2)、《活动项目申请表》(附件3)、《活动项目计划书》(附件4)。各省级少工委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名单和材料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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