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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做好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改造准备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做好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改造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决定对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交易平台”)进行接口电子化改造工程,即在保留现有综合协议交易终端的基础上,增加电子数据接口委托申报途径(以下简称“电子数据接口”),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接口电子化改造工程对大宗交易和协议交易业务有如下变动:

  1、交易数据接口规范新增专用于协议交易业务的三个接口库:综合委托库SJSZHWT.DBF、综合回报库SJSZHHB.DBF和综合行情库SJSZHHQ.DBF。

  2、我所协议交易平台电子数据接口将暂不支持《交易规则》第3.6.1条第(六)、(七)、(八)项规定的关于多只A股、多只基金和多只债券的大宗交易功能。

  3、综合协议交易终端将取消证券组合意向申报的功能,但证券组合成交申报的功能仍然保留。

  4、综合协议交易终端下载的委托库与意向行情库提供新旧两种格式,交易参与人可自行选择下载数据库的文件格式。

  二、各会员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交易参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技术改造以适应协议交易平台电子数据接口的要求。对于未增加电子数据接口的交易参与人,可继续使用综合协议交易终端开展大宗交易和协议交易业务。但从长远业务发展来说,建议各交易参与人择机增加电子数据接口。

  三、我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7)的基础上,根据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债券回售、跨市场ETF、限售股转托管、基金盘后业务、合伙企业开户以及账户系统升级等业务发展的需要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未启用)。除债券回售、基金盘后业务、限售股转托管、合伙企业开户等部分已实施启用的业务外,因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跨市场ETF、账户系统升级等相关新业务何时启用尚不明确,与此相对应的接口规范Ver4.60之“目标说明”的第1项、第2项、第5项、第16项接口修订的启用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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