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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一)“金农工程”二期

  1.完善“金农工程”一期建设

  完善全国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和各项应用系统,推动网络及有关系统应用由中央延伸到地方。完善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合理更新基础运行环境硬件设施,支持“金农二期”建设的系统运转。完善安全管理系统和等级保护安全体系,确保网络及信息安全。加大农业信息标准制定和推行的力度,推进各部门涉农信息资源的集成和整合,实现涉农公共数据的广泛兼容和共享。

  2.农产品供给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利用物联网、3G、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农业种植结构、布局、农产品产量、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农情等影响农产品供给安全因素的监测,以监测数据为基础,建设农产品供给安全信息系统;实施农业遥感监测信息化工程,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立体数据采集系统、集成高效的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农业空间信息综合集成服务系统和农业空间基础信息库,形成及时高效、持续稳定的业务运行能力。提高农业部门调控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科学决策水平。

  3.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覆盖部省两级行政管理部门、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和固定风险监测点三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完善涵盖猪肉、牛肉、鸡肉、水产品、蔬菜、茶叶等品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和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4.农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以耕地、草原、养殖水面的空间分布、面积、质量等自然属性信息以及使用权、承包权动态信息、耕地基础设施情况等经济属性信息为基础,建设农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共享机制和校核机制,实现农业资源信息跨部门共享,为解决耕地面积不断较少、资源利用率低、农产品有效供给压力不断增大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问题提供保障。

  5.农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要求,以农机安全作业和渔船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农机及渔船购买、使用、出租、转让、维护、年检、报废等监控数据为基础,建设并集成农机安全作业信息系统和渔船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构建农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对农机和渔船进行统一监管和应急联动,全面提高农业生产安全监管能力。

  (二)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

  1.种植业生产信息化建设

  在种植业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县(市)开展种植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建设,选择区域内有代表性的作物,利用物联网、3S、3G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设施农业生产、病虫草害监测与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化示范,实现种植业生产全程信息化监管与应用,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和农产品质量。

  2.养殖业生产信息化建设

  在养殖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县(市)开展畜禽、水产养殖生产信息化示范建设,利用智能感知、无线传感、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畜禽、水产养殖繁殖育种、环境监控、饲料投喂、远程诊断等生产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畜禽、水产产品产量和品质,增加养殖效益。

  3.农业经营信息化建设

  针对当前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平台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快捷地把农业经营信息传递给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全国休闲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国休闲农业经营、管理、服务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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