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指大中城市综合利用率
三、实施内容(一)尾矿
现状
尾矿是目前我国产生量最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黑色金属尾矿、有色金属尾矿、稀贵金属尾矿和非金属尾矿。2010年,我国尾矿产生量约12.3亿吨,其中主要为铁尾矿和铜尾矿,分别占到40%和20%左右。2010年,尾矿综合利用量为1.72亿吨,利用率约14%,利用途径主要有再选、生产建筑材料、回填、复垦等。受资源品位低、利用成本高、经济效益差、利用技术缺乏等问题制约,目前尾矿仍以堆存为主,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目标
到2015年,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展铁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钨矿、锡矿、锑矿等尾矿再选、生产建材等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动有色金属尾矿资源的高效利用技术发展和工程示范。攻克铁尾矿伴生多金属及有色金属尾矿中残余有用组分的高效提取、非金属矿物高值利用、低成本高效胶结填充等一批尾矿综合利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成套装备。完善尾矿整体利用技术的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在资源枯竭矿区重点鼓励尾矿回填和尾矿库复垦。
重点工程
1.在重点地区建设100个技术成熟、工艺装备先进的尾矿提取有价元素示范基地;
2.建设若干尾矿整体开发利用示范基地,支持一批技术创新工程及产业化推广。
(二)煤矸石
现状
煤矸石是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占当年煤炭产量的18%左右。2010年,我国煤矸石产生量约5.94亿吨,综合利用率约61.4%,年利用煤矸石近3.65亿吨,主要利用方式为煤矸石发电、生产建材产品、筑基铺路、土地复垦、塌陷区治理和井下充填换煤等,煤矸石井下充填置换煤技术实现了矸石不升井、不占地。目前,受运输、市场环境、发电装机容量限制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仍不高,相关优惠政策在个别地区难以得到落实。
目标
到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9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在大中型矿区,稳步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扩大煤矸石制砖、水泥等新型建材和筑基铺路的利用规模。探索煤矸石生产增白和超细高岭土、膨润土、聚合氧化铝、陶粒、无机复合肥、特种硅铝铁合金等高附加值利用途径。加大煤矸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力度。鼓励引导大型矿业集团研发适合不同地质条件和矿井开拓方式的井下充填置换煤技术并推广应用。
重点工程
1.在有条件的矿区建设4-5个煤矸石生产铝、硅系精细化工产品,增白和超细高岭土、无机复合肥等示范基地;
2.建设15-20个煤矸石生产砖、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示范基地;
3.在稀缺煤种矿区及资源枯竭矿区,扶持建设一批煤矸石井下充填绿色开采示范工程项目。
(三)粉煤灰
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燃煤电厂快速发展,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2010年产生量达到4.88亿吨,利用量达到3.26亿吨,综合利用率约68%,主要利用方式有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和筑路回填、提取矿物高值化利用等,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研发成功并逐步产业化,涌现出一批专业化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粉煤灰“以用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但从整体看,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中西部电力输出省份受市场和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偏低。
目标
到2015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6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东部地区继续巩固现有成效,中西部地区扩大利用规模和水平。
主要任务
鼓励电厂完善除灰系统,基本实现粉煤灰干排。推广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提高粉煤灰利用附加值,开发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提升粉煤灰规模化利用能力。继续推进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及其制品、陶粒等利废建材生产应用,大幅提高利用量和利用比例。有序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其配套项目建设。推动煤电基地将粉煤灰用于煤矿井下防治煤自燃、防治水患安全工程,鼓励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