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96号)
关于批准对汶川羌绣、青神竹编、通贤柚、屏山炒青茶、梓潼酥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汶川羌绣、青神竹编、通贤柚、屏山炒青茶、梓潼酥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汶川羌绣、青神竹编、通贤柚、屏山炒青茶、梓潼酥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汶川羌绣
(一)产地范围。
汶川羌绣产地范围为四川省汶川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汶川羌绣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汶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汶川羌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青神竹编
(一)产地范围。
青神竹编产地范围为四川省青神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青神竹编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青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青神竹编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通贤柚
(一)产地范围。
通贤柚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通贤镇、石鼓乡、人和乡、长河源乡、团结乡、天马乡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通贤柚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通贤柚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