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盖章 复核 制表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报盘核定填表说明
一、下载表格
单位经办人登陆www.zzz.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的纸质填报表格(word格式)和两个Excel表格。《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Excel表格以“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总表”为文件名,如“509000639214-总表”;《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Excel表格以“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清册”为文件名,如“509000639214-清册”。两Excel表格用一张3.5寸软盘保存。
二、填写要求
本次核定工作采集内容是对单位信息的一次全面更新,请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准确填写,填写时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一)《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填写要求:
1. 除“备注”外,本表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不能不填。
2.“单位名称”项所填内容与已登记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能变更,否则不能实现数据导入。
3.“主管部门名称”项所填内容必须是《中央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名称一览表》和《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名称一览表》中列出的单位全称,不一致的由单位核实后再报。无主管部门或未在一览表中找到主管部门名称的,填写“其他”。
4.“单位性质代码”项必须填写两位数字代码,不能填文字。
5.“隶属关系”必须填写英文字母代码,不能填文字。
6.“发薪日期”项只填写发薪日数字。
7.“缴存比例”项只能填写“12”,且不添加百分号。经中心审批同意缴存比例低于12%的除外。
8.“汇缴职工总数”为正常状态的职工总数。
(二)《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填写要求:
1. 所填的职工必须是正常状态的职工。
2.“身份证号码”项必须是准确的18位身份证号,且为文本格式。
3.“月缴存额”一项精确到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4. 电子表格中增加填写“职工所在部门代码”、“职工所在部门名称”、“对账单邮寄地址”和“邮编”四项内容。“职工所在部门代码”可由单位自己设定,例如:职工王佳为人事部门职工、李佳为财务部门职工,单位可将人事部门代码设为01、将财务部门代码设为02,再录入表格中。纸质表格中无须打印这四项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职工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15位的及存在结构性错误的号码不能通过系统校验。错误号码不做变更的,职工不能办理提取、转移等业务。
2.核定工作仅涉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表格中无须包含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信息。
3. 各单位须根据隶属关系,按《中央单位主管部门一览表》中所列单位准确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含中央企业的集团总公司)。
4.增加个人信息采集项目。为开展以信函形式向个人邮寄对账单工作,此次核定增加采集“职工所在部门代码”、“职工所在部门名称”、“对账单邮寄地址”和“邮编”四项信息,前两项内容必须填写。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主管部门一览表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1
| 国务院办公厅
| 27
| 国家旅游局
|
2
| 公安部
| 28
| 水利部
|
3
| 〇二六
| 29
| 司法部
|
4
| 全国人大
| 30
| 国家外国专家局
|
5
| 全国政协
| 31
| 中国气象局
|
6
| 外交部
| 32
| 国家统计局
|
7
| 国资委
| 33
| 食品药品监管局
|
8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34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9
| 商务部
| 35
| 环境保护部
|
10
| 国防科技工业局
| 36
| 国家海洋局
|
11
| 财政部
| 37
| 国家粮食局
|
12
| 中国人民银行
| 38
| 国家测绘局
|
13
|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 39
| 国家税务总局
|
14
| 国家林业局
| 40
| 国家工商总局
|
15
| 农业部
| 41
| 国家质检总局
|
16
| 卫生部
| 42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17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43
| 中国工程院
|
18
| 民政部
| 44
| 中国地震局
|
19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45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20
| 文化部
| 46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21
| 国家民委
| 47
| 国家信访局
|
22
| 科技部
| 48
| 海关总署
|
23
| 教育部
| 49
| 审计署
|
24
| 人口计生委
| 50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
25
| 国家体育总局
| 51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26
| 国管局
| 52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
|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53
| 中华全国台联
| 7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54
| 中华全国侨联
| 72
| 交通运输部
|
55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73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56
| 中国作家协会
| 74
| 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
57
| 中华全国妇联
| 75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58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76
| 国家行政学院
|
59
| 中国贸易促进会
| 77
|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60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78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61
| 中国法学会
| 79
| 中共中央编办
|
62
| 自然科学基金会
| 80
| 国务院三峡办
|
63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81
| 中国文联
|
64
| 最高人民法院
| 82
|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
65
| 国家邮政局
| 83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66
| 国土资源部
| 84
| 国务院法制办
|
67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85
| 国务院参事室
|
68
| 中国人民对外友协
| 86
|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
69
| 国家文物局
| 87
| 国家能源局
|
70
| 铁道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