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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单位经办部门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注:1.请注意:附件4只需填写申请售房款用于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及金额。勾稽关系:附件4总计(17)=附件3申请售房款用于住房补贴支出额小计(5)。
  2.职务(职称)指职工本人2011年8月31日的实际职务或职称,或填技术职称,或填行政职务。
  3.标准职务(职称)是指按国家文件规定对应的职务或职级。
  4.是否提职是指职工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31日是否已达到与标准职务对应的职级。
  5.“参加工作时间”栏,须按如下要求填写:年份按4位填写,月份按2位填写,中间用运算符减号“-”连接。例如:2004-01
  6.“是否提职”与“是否退休”栏内如果应为“是”,即“提职”或“退休”,请填“1”;反之,填“0”,表示“否”。
  7.涉及房屋面积及金额填写的,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8.无填写项,均填“0”。如发放无房职工按月补贴,不需填写“现住房建筑面积”栏,即填“0”

  附件5:
填表说明

  1、售房款子系统上线以来,大部分单位已填报过“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还未填报的单位,此次需填报该表。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复印件。无变更事项单位请直接填报“变更后”。
  2、各单位填报的“2012年度中央在京单位住房补贴支出预算基础数据表”只含售房款部分,不含财政资金,经资金中心核定后将作为住房档案审核依据。请务必准确填报,保证相关数字精确完善。
  3、“售房款专户帐号”、“维修资金专户帐号”栏,帐号取印鉴卡片第二行前9位,如“001000000”或“003000000”。
  4、单位性质指行政单位、财政补贴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央在京企业。
  5、涉及房屋面积及金额填写的,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身份证号”按18位数字填齐。
  7、“参加工作时间”栏,须按如下要求填写:年份按4位填写,月份按2位填写,中间用运算符减号“-”连接。例如: 2004-01
  8、腾退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应在“现住房面积”栏填写“0”,并按发放大差额补贴计算出发放金额,填写在“差额补贴”栏。
  9、无填写项,均填“0”。如发放无房职工按月补贴,不需填写“现住房建筑面积”栏,即填“0”
  10、申报表下有小注的,按所标注的要求填报。
  11、附件表格请一律用A4纸打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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