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延长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延长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的通知
(国机采字[2011]3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中标供应商:
根据《
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机采字〔2011〕16号),2011年度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鉴于新一轮打印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正在筹备,为保证各单位打印耗材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延长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新一期打印耗材集中采购的有关通知发布时为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