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证全系统清风正气、廉洁行政。

  三、对象和要求

  (一)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在普法对象上要特别重视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用海人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是本单位重要政策的直接决策者,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本单位依法管理的水平;广大公务员、执法人员作为行政决策的具体执行者,法律知识水平如何,对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执行到位非常关键;用海人是海洋开发利用行为的主体,提高用海人的法律意识,是营造科学用海、依法用海良好氛围的基础。下一步法制宣传工作要对这三类普法对象特别关注,而且要有区分、有差别,力争做到方式多样化,措施人性化。

  (二)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培训、征文比赛及竞赛、法制专栏、案例分析等比较成熟的形式和作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扩大海洋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要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8”海洋宣传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展示海洋系统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政务公开等工作结合起来,在政务大厅、业务现场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者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实现普法教育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三)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制度;继续健全海洋系统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察和定期培训制度,每年度法律知识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扩大对海洋系统地、县级培训范围,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的覆盖面和法律效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国海洋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