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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海法字〔2011〕710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家海洋局2011年第3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1月底前将普法工作安排报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

  附件:《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全国海洋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全国海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海洋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广大用海人依法用海意识进一步加强,海洋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海洋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国海洋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目标,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实现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目标发挥指导性、规范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有效地广泛开展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海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国海洋系统人员法律素质,提升海洋管理工作依法行政、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遵守海洋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形成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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