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支持国家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开发和承接特殊领域业务项目。围绕重点经济圈(带、区)、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金融核心区、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地区等,配合国家发展重点领域,有重点地配置行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改进服务能力,实施行业发展重点布局。
围绕发挥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发和承接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业务项目。继续引导支持行业在中心城市的加快发展,使之成为行业新业务项目创新拓展服务资源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源动力。
围绕积极拓展边境地区“桥头堡”业务项目,发展中国-东盟“两廊一圈”、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与周边国家的投资与贸易会计服务,建设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边境地区会计服务“桥头堡”。
(五)创建一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
搭建新业务拓展创新的重要载体及服务需求对接实施平台。围绕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创建30个左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对于尚未达到示范基地标准,但在某一区域、领域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设立一批试点项目。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中注协为龙头,以地方注协为纽带,以事务所和广大会员为主体,以其他相关各方为支持的联动工作机制。
事务所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动新业务拓展的各项工作机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有关要求,建立包括新业务专门人才在内的专业人力资源分级分类的胜任能力评价体系、培训体系、考核体系和晋升制度体系。
中注协、各地注协建立和完善保障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各项工作机制。依托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以及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联席会议、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体制,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作的部署与商议机制;依托新业务拓展巡回交流推介等活动,建立和完善交流促进机制;依托新业务拓展网页、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各地注协网站等信息化服务手段,建立和完善网络化的工作与服务机制;依托各地新业务重点拓展项目,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的责任机制;依托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二)协调推动新业务拓展扶持政策措施出台
事务所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本所实际,充分发挥广大从业人员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和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企业转型升级与监督管理、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事务管理中有关专业服务政策措施的出台,积极参与和推动新业务拓展扶持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