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地位与政策落实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了职业教育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的重要地位,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举措,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一)主要进展
1.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制度建设
党和政府提出了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新任务。2002年到2005年间,国务院三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先后出台了《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重要文件,指明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提出了重点发展的目标任务,并明确了各级政府统筹管理责任。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先后出台了本地区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
各地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建设力度。近年来,黑龙江、福建、上海、甘肃、天津、安徽、广西、重庆等地重新修订或出台了地方职业教育法规。2008年浙江省发布了《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宁波因此成为全国首个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门立法的城市。2010年,又有山东、陕西、甘肃、广西等地将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列为工作目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各地的积极努力下,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强化政府统筹管理,创新工作机制
各地积极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提出的“要继续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要求,各地区通过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了省、市(地)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天津作为教育部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的第一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在政府办学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行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先后组建了16个职教集团,使单一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逐步向多元化方向转化;同时,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办地。河南、广西、四川等地分别实施了“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资源,推动了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