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一)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见财库[2011]174号文件。
(二)2011年记账式附息国债承销综合排名前50名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见财库便函[2011]1725号文件。
(三)请各承销团成员派出负责国债业务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全国性商业银行为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上,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为副行级以上,证券公司为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和业务主管各1人参会。同时具备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金融机构,请派出所有相关部门代表同时参会。
(四)住宿费用由各机构自理,以会议优惠价格标准结算。
(五)请将会议报名回执(格式见附件1、2)于12月23日中午14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cz@ndac.org.cn,并抄送gz01@mof.gov.cn。由于会议酒店房间较为紧张,对于12月23日中午14点后收到的报名回执,房间预定需求将不能保障。
(六)联系人及电话:
财政部国库司 潘虹 010-68552230
中国国债协会 秦德华 010-68081163
郝成志 010-68081427
附件:
1.会议报名回执(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2.会议报名回执(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
财政部国库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会议报名回执(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单位名称: 预定房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