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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表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申请单位:
  申请确认为流动站
  的一级学科名称:
  原流动站名称:

  申请单位博士后
  工作管理部门: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由原流动站确认为新流动站需依据《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1]25号)文中“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进行。
  二、申报确认为流动站的学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本表填写前应认真阅读文件正文。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迹清楚,统计数字准确无误,有据可查,无内容可填写“没有”,不可留空。表内栏目确实填写不下,可少量附页。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装订整齐。
  四、本表一式二份,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1、原流动站学科、专业调整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一级学科

博士点

批准时间

一级学科

博士点

 

 

 

 

 

     
     
 

  

   
     
     

2、申报确认为流动站的学科内目前包含的重点学科

级 别

名  称

批准部门

批准时间

 

 

国家级

  
   
   
   
   
  

(省)级

  
   
   
   
   
   
   

3、与申报确认为流动站的学科相关的国家(部、省)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基地

名  称

批准部门

批准时间

   
   
   
   
   
   
   

4、申报确认为流动站的学科内人员年龄结构

 

合计

35岁

以下

36至

45岁

46至

55岁

56至

60岁

61岁

以上

院士

      

博士生导师

      

教授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讲师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5、申报确认为流动站的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目前主要学术带头人情况

主要研究方向

姓  名

年龄

是否博士

生指导

教师

专业技术

职称及岗位

备注

培养博士生

在原相关流动站培养博士后

近5年毕业数

在学

人数

近5年出站数

在站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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