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级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相结合,为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对接等“一站式”的就业服务;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相结合,帮助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将“春风行动”与深入推进工会“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指导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其就业质量,增强其就业稳定性;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帮扶工作相结合,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生活和法律维权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春风行动期间,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深入了解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妇女的需求和困难,充分发挥各地妇女创业指导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信息服务中心、家政服务机构、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等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贴息贷款、权益维护等方式,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指导,重点监督检查政策宣传是否广泛、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提供服务是否有效、市场监管是否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将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各地开展春风行动情况进行调查,并直接参加地方组织的春风行动服务活动。

  (四)分类统计,上报情况。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会和妇联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工会和妇联于2012年1月15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4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电子信箱:dpes@mohrss.gov.cn

  全国总工会

  电子信箱:ldc@acftu.org.cn

  全国妇联

  电子信箱:chsh8278@sina.com

  附件:1.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3.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4.中国移动发布招聘会手机短信息服务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厅(局)                                 单位:人

 

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份数

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次数

提供

免费

服务

人数

 

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人数

 

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成功人数

 

接受

创业

服务

人数

 

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人数

 

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个数

推荐诚信服务

机构个数

其中:

女性

人数

其中:

女性

人数

其中:

女性

人数

其中:

女性

人数

其中:

女性

人数

其中: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其中:享受培训补贴人数

其中:

女性

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总计

                  

××市

                  

……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