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序号
| 中文船名
| 英文船名
| 建造完工
时间
| 船龄(年)
| 船型
| 载重吨
| 船籍
| 名义所有人
| 实际所有人
|
1
| 泰兴
| TAIXING
| 1997年9月
| 10
| 杂货船
| 22200
| 中国香港
| TAIXING MARITIME COMPANY LIMITED
|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