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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2011―2025年)》的通知

  (三)组织开展种牛登记
  1. 实施内容
  组织开展肉牛种牛品种登记,制定各品种的种牛登记技术规范,建立国家肉牛种牛数据库。
  2. 任务指标
  2020年前完成50个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在群纯种牛登记,并适当扩大主要品种的良种母牛登记范围,每年新增品种登记牛5000头,2025年在群总数达到6万头以上,逐步形成连续完整的种牛系谱材料及档案,并动态跟踪种群变化情况。
  (四)建立种牛后裔测定与遗传评估制度
  1. 实施内容
  制定肉牛后裔测定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开展肉牛核心育种场遗传交流,建立持续的场间遗传联系。制定肉牛遗传评估方案,国家肉牛遗传评估中心对各地上报的性能测定数据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选留优良种牛。
  2. 任务指标
  每年对400头经过计划选配所产生的,且生产性能测定结果优秀的青年公牛进行后裔测定,每年选出200头验证公牛。
  (五)培育肉牛新品种
  1. 实施内容
  选择有培育基础条件的品种或杂交改良群,成立专家组,制定相应的育种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新品种培育工作。
  2. 任务指标
  到2025年,培育出5-8个肉牛新品种,每个品种育种群达到3000头以上,形成由种子核心群、育种群、商品群组成的完整的育种和生产体系。
  (六)完善肉牛改良人工授精体系
  1. 实施内容
  依托国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加快普及肉牛人工授精技术,将优良种牛精液迅速推广应用到生产中;核心育种场通过扩繁不断地将良种牛推广至生产中,从而带动商品牛生产水平的提升。在牦牛主产区,利用牦牛种公牛补贴项目,推广使用优秀种公牛,提高牦牛的良种化水平。
  2. 任务指标
  到2025年,基本普及肉牛人工授精技术,建设的肉牛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国家肉牛遗传改良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公益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广泛的支持,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切实做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农业部成立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制定主要品种的遗传改良计划。全国畜牧总站具体组织与协调遗传改良计划的实施。各级地方畜牧主管部门和技术支撑部门负责肉牛遗传改良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地方肉牛遗传改良计划,负责区域内核心育种场的资格审查,组织开展肉牛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品种登记、良种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肉牛牦牛产业技术体系、育种协作组等方面的力量,为开展肉牛遗传改良提供技术、组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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