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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由各期刊出版单位按照要求报送参评期刊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第四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http://www.satcm.gov.cn)和中华中医药学会(http://www.cacm.org.cn/coboportal/zhzyyxhw.page)网站下载。
  (二)报送参评样刊二套。样刊为2008年、2009年、2010年出版的全部期刊样本。
  (三)期刊社2008年— 2010年工作总结(2000字)。
  (四)期刊以往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于2012年1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或挂号寄至评选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路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联系人:朱桂 刘启东;电话:010— 64218316)。
  九、有关说明
  (一)出版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期刊不能参评。
  (二)出版质量未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不能参评。
  (三)在近3年内曾因违反规定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特别是存在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的期刊不能参评。
  (四)样刊报送不全的,推荐表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取消参评资格。
  (五)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费。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第四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评选活动参评申报表

刊  名

 

刊  号

CN

文  种

刊 期

 

电  话

 

创刊时间

  年 月

网 址

 

邮  编

 

地  址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社长、

总编(主编)

姓  名

 

联系方式

 

出版单位

性  质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兼事业法人

○非法人(如编辑部) ○其他

期均发行量(册)

期均国外发行交换数(册)

期刊总收入(万元)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年度核验情况(划“√”)

2008年

○ 通过

○ 缓验

○ 未通过

2009年

○ 通过

○ 缓验

○ 未通过

2010年

○ 通过

○ 缓验

○ 未通过

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划“√”)

2008年

○ 是

○ 否

2009年

○ 是

○ 否

2010年

○ 是

○ 否

审读质量检查情况(划“√”)

2008年

○ 合格

○ 不合格

2009年

○ 合格

○ 不合格

2010年

○ 合格

○ 不合格

期刊获奖

情况介绍

(签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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