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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四)深远海人才培养工程
  依托国家深海、大洋和极地科学考察活动和专项工程,结合国家深海基地等建设,加快培养深远海资源开发利用和工程装备技术人才,为拓展海洋发展空间提供人才保障。加强与国际深海工程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培养深海大型油气勘探技术和理论研究人才、国际海底区域调查与资源勘探开发人才、深海高技术研究人才、深海装备研发和安装人才、深海油气田运行管理和风险评价人才、海上试验研究人才、极地与全球变化科学研究人才。到2020年,累计培养1万名极地、深海、大洋等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和工程装备技术研发人才。
  (五)海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为适应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按照高水平、重特色的原则,采取“校企合作”、“名师带徒”等方式,实施海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拔1000名在职的海洋技能人才进行技能培训,造就一批技术精湛的海洋高技能人才。通过开展“岗位能手”、“技术比武”等技能竞赛,每年授予10名取得优异成绩的海洋技能人员“蓝色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海洋人才培养共建计划
  国家海洋管理部门联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省市人民政府在涉海高校共建国家海洋人才培养基地。共建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海洋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向高校传递海洋人才需求信息,指导高校加强海洋学科建设,推进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机制建设;鼓励涉海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加强交流合作,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基地和就业信息。高校为涉海科研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业务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为海洋公益服务、科学研究、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七)海洋科学教育社会组织发展计划
  鼓励和引导全国性的涉海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高校、图书馆和博物馆开展海洋知识普及,传播海洋科学文化,通过组织海洋人才论坛、暑(假)期海洋课程培训、海洋夏令营和海洋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有利于海洋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吸引优秀青少年走近海洋、了解海洋、立志海洋。关注欠发达地区海洋人才培养,实施海洋志愿者计划,定期选派一批业务能力强、海洋知识丰富的青年志愿者重点深入边远海岛和欠发达地区的学校、社区、村镇开展海洋科学文化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指导。
  六、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涉海部门、沿海地区要通力合作,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将海洋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二)开展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考核
  各涉海部门、沿海地区要加强规划任务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实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通报和年度评估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研究建立规划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实行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三)开展统计分析,加强监测评估
  制定海洋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海洋人才信息管理标准,建立并实施海洋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分析和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才结构动态变化预警机制,形成海洋人才监测评估体系,促进海洋人才合理流动与资源有效配置。分析海洋人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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