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海洋人才引进目录》,制定实施海洋人才引进计划。设立高层次海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建立高层次海洋人才特聘专家制度。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以考察讲学、合作研究、担任顾问等多种途径为海洋事业发展服务。对引进人才在住房、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在课题申请、科技研发条件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以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涉海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抓好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扶持和融资服务,推动科研项目启动和成果推广应用。
(六)促进青年海洋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
实施海洋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培养计划。开展青年人才职业设计,鼓励通过传、帮、带定向培养青年人才,提高海洋青年人才参加重大海洋科研项目的比例,在海洋重大专项中设立青年技术负责人。增加青年科研项目数量,启用理论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员担任国家级、省部级等重大涉海科研和生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促使青年科技人才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开展海洋优秀科技青年评选,树立正确人才导向,激励海洋青年人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外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短期留学以及参与国际重大科技活动,以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为海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七)完善海洋人才发展服务的政策措施
不断完善海洋职(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融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认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为一体的海洋人才职业能力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海洋职(执)业资格国际化,逐步实现海洋职(执)业资格国际互认。构建统一开放的海洋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强化人才市场中介职能。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资助政策,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加大创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为人才使用和创业提供良好的专业化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健全海洋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科研成果有偿转让制度,建立专利技术成果信息平台,加大对海洋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技术服务、创业、兼职和流动等活动中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五、重点工程
(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发展计划
紧密围绕海洋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结合国家海洋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及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采取重点扶持与跟踪培养、人才引进与有序流动、团队吸纳与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领军人物,努力打造海洋优秀创新群体和创新团队。
(二)海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海洋重点领域发展要求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结合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依托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和基地,通过继续教育、进修、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实施海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50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到2020年,累计培训人员达5万人。同时依托高校、涉海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现有科技人才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三)战略性海洋人才培养工程
紧密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需求,大力培养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油气、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战略研究人才,研究建立战略性人才评价和选拔标准,设立国家级海洋战略性人才库,制定战略性人才梯队培养规划和保障政策,不断扩大和稳定战略性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