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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79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12年 11 月

指 标 名 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1

一、营业收入合计

67

万元

 

1、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68

万元

 

2、其他收入

69

万元

 

二、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

70

万元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71

万元

 

四、营业利润

72

万元

 

五、利润总额

73

万元

 

其中:所得税

74

万元

 

六、资产合计

75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

76

万元

 

      流动资产

77

万元

 

七、负债合计

78

万元

 

八、所有者权益合计

79

万元

 

  本表说明: 关系式为:67=68+69;73>74; 75>76+77; 79=75-78;68=30;69=60

  四、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建造1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97),由政府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给每个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一代码在全国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的业务领域内强制使用。该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2.企业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企业详细名称,即工商登记的名称,在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公章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的登记注册类型,从以下类型中选择:
  ① 国有独资公司 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脱钩改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写此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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