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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续表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1

(二)按业务范围分类

 

 

 

前期决策阶段咨询

54

万元

 

实施阶段咨询

55

万元

 

结(决)算阶段咨询

56

万元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57

万元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8

万元

 

其他

59

万元

 

二、其他业务收入

60

万元

 

1、招标代理业务

61

万元

 

2、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62

万元

 

3、项目管理业务

63

万元

 

4、工程咨询业务

64

万元

 

5、其他

65

万元

 

三、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

66

万元

 


  本表说明: 1、关系式为:30=31+32+33+… …+53;30=54+55+56+57+58+59;60=61+62+63+64+65。
  2、各项业务收入不重复计算,按本年实际数填写。
  3、各专业工程的附属工程按主体专业上报。如:“火电工程”中的综合办公楼按“火电工程上报,不能按“房屋建筑工程”上报。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

  表  号:建造 4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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