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刑满释放时,法律常识教育合格率应当达到95%以上。
要在法律常识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罪犯的认罪悔罪教育。要教育罪犯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联系自己犯罪实际,明白什么是犯罪,认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承认犯罪事实;要指导罪犯正确对待法院判决,正确处理申诉与服刑改造的关系,使罪犯认罪服判。
10.对罪犯的公民道德和时事政治教育。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使罪犯明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认识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他人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提高道德认识水平,培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性。
要对罪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使罪犯了解中华民族优秀的民族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和良好的民族礼仪。要对罪犯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使罪犯科学认识世界,明确人生目的,反思人生教训,端正人生态度,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失败与挫折。要对罪犯进行道德修养教育,教育罪犯掌握道德修养的正确方法,从小事做起,敢于自我解剖,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使罪犯牢记“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以正确的荣辱观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罪犯刑满释放时,道德常识教育合格率应当达到95%以上。
要对罪犯进行时事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以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重点的形势教育,深入开展以近期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特别是与罪犯关系密切的事件为主要内容的时事教育,教育引导罪犯充分认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消除思想疑虑,增强改造的信心。
11.对罪犯的文化教育。针对罪犯的不同文化程度,分别开展扫盲、小学、初中文化教育,有条件的可以开展高中阶段教育。尚未完成义务教育、不满45周岁、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对罪犯的文化教育,以扫盲和小学教育为重点,文盲罪犯应当在入监两年内脱盲,脱盲比例达到应脱盲人数的95%以上。罪犯刑满释放时,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应当逐步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0%以上。
对已完成义务教育的罪犯,鼓励其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者其他类型的学习。
12.对罪犯的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要结合罪犯实际,教育罪犯认识劳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劳动意识,培养积极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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