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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

  行政复议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工作机构要根据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认真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坚持统一受理、专人承办、集体研究、领导负责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文书立卷、材料归档、案卷评查等制度。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合议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完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内部协调协作机制。要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和各业务工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行政复议工作各个环节的分工与职责,明确相互协作配合的机制,并确保落实。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本系统本部门工作情况及相关制度的优势,积极协助,共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五是严格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增强“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意识,要与相关部门和机关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防止出现各自为政,相互推诿,延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现象,对严重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应当追究有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一是畅通复议申请材料的接收渠道,对于各种行政复议申请,要区别情况,作出妥善处理,防止申请材料辗转延误。二是对于依法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出解释,告知申请人解决问题和寻求救济的途径。三是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规定受案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要积极受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复议的终极价值目标,努力提髙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违法必纠、有错必纠原则,坚决克服上下级机关之间照顾面子、袒护下级的倾向。要努力使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完善和落实建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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