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迅速,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国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0.66%,比2009年降低4.32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3.59%,比2009年降低了0.22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平均为82.04%,比2009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全国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为72.94%,比2009年提高了6.17个百分点。2010年,在全国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情况下,城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不断加强,检测技术不断规范,凡检验机构未获省级环保部门委托、或检测方法不正确、不规范的,检测车辆数均不纳入统计。2010年全国城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达标)率平均为57.86%,比2009年降低了15.42个百分点。
(三)城市环境建设状况
2010年,全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65.12%,比2009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72.91%,比2009年提高0.85个百分点。
(四)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
2010年,环境保护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0个城市进行了公众满意率调查,调查人数共计20.1万人。调查问卷由14项问题组成,调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噪声状况、垃圾收集与处理、环保宣传教育等5个方面。2009年以前,本项调查采用当地调查人员入户调查方式,此次调查采用国际通行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按照直辖市调查1200人、省会和副省级市调查800人、地级市调查600人、县级市调查400人的调查规则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常住居民进行了调查。调查方工作相对独立、调查对象随机抽取、调查方式较为规范。
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度全国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62.9%。其中,城市公众对空气质量满意率为55.2%,对水环境质量满意率为67.7%,对噪声环境质量满意率为62%,对垃圾处理处置状况满意率为68%,对城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满意率为70.3%,90%的受调查公众认为自身环境保护意识较强。城市公众对垃圾处理处置状况满意率最高,对空气质量满意率最低,对噪声环境质量满意率也较低,城市空气污染和噪声环境污染已成为公众最为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
(五)部分城市环境状况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小于8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北京、武汉(湖北)、白银(甘肃)、陇南(甘肃)、兰州(甘肃)、乌鲁木齐(新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小于6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太原(山西)、吕梁(山西)、鞍山(辽宁)、上海、嘉兴(浙江)、合肥(安徽)、德阳(四川)、自贡(四川)、六盘水(贵州)。
二、各省(区、市)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情况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考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工作组织得力、数据报送及时规范。
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8省(市)数据审核比较严格,数据质量较高,将全省城考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北京、黑龙江、福建、重庆、新疆等5省(区、市)在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互审工作中,工作认真细致,审核严格,表现突出。
但同时,部分省份还存在数据报送拖沓、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内蒙古、浙江、山东、江西、河南、湖北、云南、甘肃等8省(自治区),应加强城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报送全省(自治区)城考结果。山西、江西、青海等3省需进一步加强省内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审核关,杜绝数据瞒报、错报或漏报现象,提升全省城考工作质量。
(二)部分省(自治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情况
近年来,尽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但由于经济条件、管理能力以及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许多省份的城市环境质量有待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市环保工作能力亟待加强。
内蒙古、湖北、广东、广西、甘肃等5省(自治区)省政府应尽快完成所辖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工作。
内蒙古、江苏等2省(自治区)应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
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跨界断面水质保护。
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4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薄弱,亟待加强。
内蒙古、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等11省应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设与运营管理。
江苏、浙江、四川等3省应进一步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真实全面反映城市环境质量。
云南、陕西、甘肃等3省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提升城市环保工作水平。
湖南、陕西等2省应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山西、上海、浙江、广西、云南、西藏、宁夏、新疆等8省(区、市)未按要求统一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应加快引导公众监督,全面提升公众的环境满意度。
三、部分抽查城市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情况
2011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对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5个省(自治区)2010年度城考数据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每省(自治区)2010年度城考成绩排名第一和名次上升较快的城市,共抽查30个城市:太原、晋城、呼和浩特、鄂尔多斯、扬州、镇江、舟山、宁波、鹰潭、宜春、郑州、许昌、武汉、宜昌、长沙、岳阳、惠州、东莞、桂林、南宁、成都、遂宁、昆明、丽江、西安、渭南、嘉峪关、张掖、西宁、格尔木。
根据现场抽查结果,我部对抽查城市城考得分进行了扣减,并对相关省(自治区)内城市的城考结果排名进行了调整。其中,太原、晋城、鹰潭、武汉、丽江、西安、渭南、张掖、西宁、格尔木等10城市的城考数据问题比较突出。其中,晋城市、鹰潭市、西宁市部分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现象,晋城市部分空气监测点位数据缺失,且监测天数未达到有效天数;鹰潭市空气监测点位监测方法和统计方法错误;西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数据存在瞒报现象。
现场抽查结果表明,30个抽查城市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空气质量:空气质量监测方法和计算方法错误,存在错报瞒报现象;扬尘污染普遍比较突出。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饮用水源地管理不到位,不符合《
水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城市无备用水源;个别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上报监测数据不实,存在瞒报现象。
(三)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不全、执行排放标准过低;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现象较突出;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稳定,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装置未取得环保合格验收;污水处理厂无污泥处置设施,污泥未按要求进行处置,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仍超过85%;早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处置不规范;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
(四)工业危废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置:普遍存在瞒报漏报现象;许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混乱不清,危废贮存设施不符要求;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和运输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处置单位无环评、三同时验收,处理处置水平较低。
四、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城考”结果排名
表1 2010年全国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城考”结果排名
排序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1
| 唐山
| 迁安
| 长治
| 侯马
| 包头
| 满洲里
| 大连
| 瓦房店
| 长春
| 延吉
|
2
| 廊坊
| 涿州
| 临汾
| 孝义
| 赤峰
| 扎兰屯
| 沈阳
| 庄河
| 松原
| 榆树
|
3
| 秦皇岛
| 霸州
| 忻州
| 潞城
| 呼和浩特△
| 牙克石
| 铁岭
| 普兰店
| 吉林
| 九台
|
4
| 承德
| 三河
| 晋城△
| 高平
| 呼伦贝尔
| 二连浩特
| 本溪
| 开原
| 四平
| 敦化
|
5
| 邯郸
| 遵化
| 阳泉
| 古交
| 巴彦淖尔
| 霍林郭勒
| 盘锦
| 新民
| 通化
| 蛟河
|
6
| 石家庄
| 冀州
| 晋中
| 原平
| 乌海
| 丰镇
| 朝阳
| 北宁
| 白城
| 桦甸
|
7
| 邢台
| 高碑店
| 朔州
| 介休
| 鄂尔多斯△
| 乌兰浩特
| 丹东
| 海城
| 辽源
| 德惠
|
8
| 保定
| 任丘
| 运城
| 永济
| 乌兰察布
| 锡林浩特
| 锦州
| 灯塔
| 白山
| 洮南
|
9
| 沧州
| 鹿泉
| 大同
| 河津
| 通辽
| 根河
| 鞍山
| 调兵山
|
| 和龙
|
10
| 衡水
| 安国
| 吕梁
| 汾阳
|
| 额尔古纳
| 辽阳
| 凤城
|
| 双辽
|
11
| 张家口
| 晋州
| 太原△
| 霍州
|
| 阿尔山
| 营口
| 大石桥
|
| 磐石
|
12
|
| 黄骅
|
|
|
|
| 抚顺
| 东港
|
| 公主岭
|
13
|
| 沙河
|
|
|
|
| 阜新
| 兴城
|
| 大安
|
14
|
| 泊头
|
|
|
|
| 葫芦岛
| 盖州
|
| 临江
|
15
|
| 定州
|
|
|
|
|
| 凌海
|
| 舒兰
|
16
|
| 藁城
|
|
|
|
|
| 北票
|
| 珲春
|
17
|
| 河间
|
|
|
|
|
| 凌源
|
| 集安
|
18
|
| 南宫
|
|
|
|
|
|
|
| 龙井
|
19
|
| 辛集
|
|
|
|
|
|
|
| 图们
|
20
|
| 武安
|
|
|
|
|
|
|
| 梅河口
|
21
|
| 新乐
|
|
|
|
|
|
|
|
|
22
|
| 深州
|
|
|
|
|
|
|
|
|
| | 此排为阴影部分
| | 此排为阴影部分
| | 此排为阴影部分
| | 此排为阴影部分
| | 此排为阴影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