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命名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水保〔2011〕64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第三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申报活动的通知》(水保规函〔2010〕2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了建设和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建设成熟、效益突出、评审合格的天津蓟县黄土梁子小流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18个园区命名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在学习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建园理念,完善建管机制,丰富园区内涵,提高标准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园区的各项功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要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04〕5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工作,统筹园区规划和布局,突出水土保持和科技,强化园区环境美化,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科普和宣传展示、演示设施、科研、技术推广和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尽快实现本省(区、市)1-3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目标,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水利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名单
天津市蓟县黄土梁子小流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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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彰武县阿尔乡沙漠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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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骆驼山子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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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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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樱花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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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县查冲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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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台县茨淮新河八一林牧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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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县远泉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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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鹤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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