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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召开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召开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水明发[2011]52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促进水利风景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现代水利、民生水利和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定于2011年12月在江苏省溧阳市召开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部领导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水利风景区工作;

  2.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讨论水利风景区发展方向、工作思路,提升水利风景区管理水平;

  3.为第十批、第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授牌;

  4.交流各地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工作经验。

  二、参会人员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1人,水利风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同志1人;第十批、第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负责人各1人;特邀专家。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5日-16日,14日报到。

  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御水温泉度假酒店(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南山竹海景区)。

  四、其他事项

  1.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通知所属的第十批、第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单位按时参加会议;

  2.各地(各景区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单位)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情况(包括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印制180份,报到时交至会务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水利部景区办邮箱(slfjqnews@mwr.gov.cn);

  3.请各单位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并填写《会议回执表》(见附件),于2011年12月5日前传真至水利部景区办和江苏省溧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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