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禁止要求:禁止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项目
| 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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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和外观
| 无色(或微黄),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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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气
| 浓、清、药香气馥郁、典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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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味
| 醇厚绵甜、香味谐调、余味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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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
| 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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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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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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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
| 52%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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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酸(以乙酸计)
| ≥0.6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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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 ≥1.5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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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酸乙酯
| 1.00g/L~2.5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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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乙酯
| 0.60g/L~1.5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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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形物
| ≤0.6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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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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