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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5号――关于批准对永安金线莲、丹江口鳡鱼、台山鳗鱼、萝岗糯米糍、崇阳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

≥18%

总酸含量

≤0.3%

单果重

≥23/(g/个)

可食率

≥82.5%

焦核果率

≥9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5:
崇阳酒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1.酿酒原料:
  (1)高粱:淀粉含量大于60%的糯红高粱,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水:保护区域范围内,深度大于50m的地下水,质量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
  2.制曲原料:
  (1)中草药:丁香、佛手、砂仁、薄荷、甘草、花椒等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粮食:崇州市行政区域生产的大麦、小麦、黄谷、黄豆、胡豆、豌豆、大米,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二)制曲工艺。
  以优质制曲原料,在保护区域范围内按照传统的生产工艺制作的大曲、小曲,成品曲在入库贮藏3个月以上方可投入使用。
  1.大曲制曲工艺:
  (1)配方:大麦42.9%、小麦12%、黄谷17%、黄豆1.7%、胡豆10.2%、豌豆10.2%、中草药6%。
  (2)制曲工艺流程:粮食、中草药→粉碎→加水拌料→装箱→踩曲→晾曲→入室培菌→打拢→出房→入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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