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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5号――关于批准对永安金线莲、丹江口鳡鱼、台山鳗鱼、萝岗糯米糍、崇阳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三)养殖技术。

  1.养殖方式:网箱养殖。

  2.苗种来源: 苗种来源于丹江口库区野生、人工捕捞驯化繁育,或丹江口市境内具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场家培育的。

  3.放养:放养时间1月份至2月份;放养规格250g/尾至500g/尾;放养密度1尾/m2至1.5尾/m2。

  4.投喂:饵料为活鱼或冰鲜野杂鱼。

  5.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的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起捕规格≥2500g/尾。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活鱼:背部呈青色,腹部纯白色,体色光亮,肉质细嫩鲜美。

  (2)冰鲜鱼:鲜鱼加冰块包装,保鲜贮运,不改变鲜鱼形态,保持鲜鱼色泽和肉质风味。

  2. 理化指标:
  (1)等级:

项目/等级

优级

一级

体重/(g/尾)

﹥5000

2500~5000


  (2)营养成分:蛋白质≥18%,脂肪≤4%。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3:
台山鳗鱼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日本鳗(Anguilla japonica)。
  (二)养殖。
  1.环境条件:养殖地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规定,水深1.2m至1.8m,溶氧量≥5,pH值7.0至8.5,土质为壤土或粘壤土。
  2.养殖方式:土池养殖。
  3.苗种培育:将天然捕捞的鳗苗采取分级培育的方法培育成规格为100至300尾/公斤的鳗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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