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脱硫设备与电厂同步建设时,可增加建筑面积8%;
2.采暖地区建筑面积可增加5%。
二、生产行政综合楼
生产行政综合楼是指生产和行政(含运行分场)办公用房和培训(含安全教育)用房。300 MW级和600 MW级机组生产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统一按2400㎡执行。
三、公共福利建筑
公共福利建筑指食堂、浴室、自行车棚等。300 MW级和600 MW级机组公共福利建筑面积统一按表二执行。
表二公共福利建筑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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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职工食堂 ┃ 浴 室 ┃ 自行车棚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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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 500 ┃ 200 ┃ 2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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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共福利建筑宜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2.当明确规划容量机组超过4台时,建筑面积可增加10%~20%。
四、招待所、检修宿舍和夜班宿舍
新型火力发电厂采用集中检修方式,厂内不设中心修配厂。供大修外来人员住宿的检修宿舍应与招待所合并建设。夜班宿舍是供夜值人员休息的建筑,应与招待所和检修宿舍联合建设。其建筑面积按表三执行。
表三招待所、检修宿舍和夜班宿舍建筑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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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机容量 ┃ 300MW级 ┃ 600MW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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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组类型 ┃ A类 ┃ B类 ┃ A类 ┃ 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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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待所 ┃ 600 ┃ 600 ┃ 6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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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修宿舍 ┃ 1 200 ┃ 1 200 ┃ 1 400 ┃ 1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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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班宿舍 ┃ 800 ┃ 900 ┃ 8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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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2 600 ┃ 2 700 ┃ 2 800 ┃ 2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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